郭建立律师

tsguojianli.fabao365.com
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
15811286610

我的位置:首页 > 律师文萃 > 正文

父债子还?,郭建立律师13230581611

2010-05-29 18:01:12 来源:郭建立


父债子还?,郭建立律师13230581611

父债子还?

一位女士咨询了这样一个问题:婆婆、公公在丈夫小李12岁时就离了婚,当时法院判决三间房给了婆婆、小李由婆婆抚养。小李18岁时,婆婆将这三间房赠与给了他并办理了过户手续。10几年来公公因不改赌博恶习欠了十几万元债务,现在没地方去,又回到了家里,婆婆还让他住了下来。这下债主都纷纷上门讨债,公公没钱就向丈夫小李要,说“父债子还,天经地义”。请问丈夫小李必须替父亲还债吗?

法律上有个“合同相对性”原则,即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是在特定的主体之间产生并存在的。就这位女士的咨询而言,公公向别人借了钱,他们之间便形成了借款合同关系,权利义务只发生在公公和债权人之间,和小李是没有法律关系的。

那么小李就彻底没事儿了吗?也不尽然。有一种情况是例外的。我国《继承法》第三十三条规定:“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,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。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,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”。如果公公一生也没还钱,但死后有遗产留下,小李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是有义务偿还的,否则便没有法定义务了。

 郭建立  靖民律师事务所

持会员卡免费咨询:13230581611

大家都在看

女子游泳突发疾病身亡,家属起诉

女子游泳突发疾病身亡,家属起诉游泳馆担责,法院判决亮了!六旬女子游泳突发疾病身亡,游泳馆究竟有无责任

时评律师
更多>

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雷政富重庆受审: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?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  交通事故  婚姻家庭  遗产继承  劳动纠纷  合同纠纷  罪与非罪  债权债务  房产纠纷

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